Virginia Woolf:“A room of one’s own”
吳爾芙在《自己的房間》,對《簡愛》有很精闢的見解
吳爾芙論述到19世紀的英國四大女性作家,這些優秀女作家是否能有自己的房間可以從事寫作,作出有趣的討論。
吳爾芙說,當時的女子要寫作,必須在共用的客廳中寫作,四大女作家幾乎都沒有肯定的證據能證明這些女人,擁有自己可以獨處、不用在意他人眼光寫作的空間。
尤其寫出《傲慢與偏見》的珍奧斯汀,有資料指出,她在公共空間寫作的同時,必須防備著所有人—包含佣人,不讓所有人知道她在從事寫作。
吳爾芙沒有明確點出,到底Charlotte有無自己的房間,而自我的房間對Charlotte從事寫作有何影響。
不過吳爾芙講出一點我頗為贊同的意見:Charlotte在寫作時,給人一種氣咻咻的感覺。按吳爾芙的行文,給我一種聯想,可能這種不能見諸於人的文學活動,迫使Charlotte在寫作時必須趕時間的氣咻咻一氣呵成,又或者這種不滿與憤怒,驅使她在寫作上有這種疾速的表現。
Charlotte與珍奧斯汀,被吳爾芙放在對比的角度討論。
相較後者,吳爾芙認為Charlotte的文學造詣優於珍奧斯汀,創作佈局可以說是天才。
但是兩者小說的成就,吳爾芙卻給出截然不同的評價。
吳爾芙認為《傲慢與偏見》是部成功的作品,遠遠勝過《簡愛》。
她的理由顯然跟氣咻咻有關。的確,《簡愛》很容易流於作者的宣洩,對大時代的不滿,使得這本小說如同流水帳。以單純享受文學樂趣的讀者角度看,我也比較喜歡前者,《簡愛》看過一遍就不想再翻。
不過在批評上,吳爾芙顯然是對敘事聲音做出比較強烈的反感。
她說珍奧斯汀成功的原因在於:但我不能發現她的環境,曾損傷其作品絲毫......她搖筆寫作,沒有憎恨,沒有怨苦,沒有恐懼,沒有抗議,沒有述說什麼大道理。
據此而看,就能理解吳爾芙一再強調的作家「公正」,到底所指何事。
吳爾芙顯然認為,作者不能把自我的情緒插入到故事之中,《簡愛》在這一點上,的確有太多作者聲音強烈的暗示。然則反觀《傲慢與偏見》,其實也有,只是珍奧斯汀處理的角度更為溫婉,她論述一件不公平的事沒有讓受苦的女主人公出面向讀者喊話,其實說穿了,珍奧斯汀也沒有辦法真正做到完全不置入敘事的公正。
吳爾芙觀察角度很敏銳,但我也很懷疑,她對敘事美學的觀感,能否真正實踐在她的創作?

她的評論跟寫作可以說是對比 雖然她的意識流細密地捕捉人的觀感 甚至用巧妙的象徵把整個世界架起來 讀起來卻還是像沒頭沒尾的小說 她的確把觀察的敏銳寫進作品了 我記得有個英國人曾評論過她的論文 雖然吳爾芙徹底實踐了作家的公正性和客觀性 但講難聽點,就是她根本不敢把自己寫進去 她的人生是充滿憂鬱和陰影的 因為如此她磨練出敏銳的感官 也讓她陷入自我矛盾的焦灼 甚至透過公正的筆法一再躲避自己的情感 讓人有種「有什麼資格說人家?」的感覺 雖然說是為了和男作家競爭,才讓自己的文筆變得如此 但我覺得有一部分她自己也心甘情願放任這樣的
謝謝你精闢的評論, 我也覺得,嗯,怎麼說,她對外在環境常有一種灰心或者比較負面的情緒,她的評論姿態比較有活力。雖然跳躍的千頭萬緒...不好閱讀,可是還算吸引人。 小說....我誠實的說....我看歐蘭朵看了幾頁真的看不下去,可能我很受不了那種沒有結構感的小說。 我真的沒想過作家的公正跟置入情感的問題,謝謝你的回響,很受啟發,謝謝!!
抱歉,回覆晚了。 沉澱一陣子才決定浮上來打字。 個人只是小小嘮叨一下,如果真有所幫助,那不勝榮幸。 實在沒想過,自己碎碎念竟有人認真回答,我才該感激。 問公正和情感哪個重要?我想要回到古時作家與詩人二元化的狀態。 文章和詩結合是十九世紀的事; 以波特萊爾為先鋒,將愛倫坡情感豐烈的精神傳播出去。 先談談愛倫坡,他最大的成就是開創感官敏銳的第一人稱。 讀過他的《厄歇爾府的崩潰》,的確深深陷入情境而無可自拔。 然而他最大的爭議也在這裡: 以前的評論家對作品總想求出個所以然來。 無論是愛倫坡或波特萊爾,他們的作品不乏像神話或傳說等古老取材, 卻發揮在人的情感而非社會或個人的事實。 然而,缺乏客觀性就能否認他倆的造詣嗎? 就連一向以精密哲理與觀察著稱的芥川龍之介,也曾感嘆道:「人生不如一行的波特萊爾。」 現代讀者重新審視他們的作品,發現他們只是用另一種方式關懷著人文與思考的未來。 恐懼、陰影、夜晚的聯想……種種乍看瘋狂的描述,卻只有他們肯誠實面對這一部分的區塊。 尼采認為,善與惡(包括甜美與醜陋、激動與沉著)的地位是對等的,只是作用不一樣罷了。 相對的,公正與情感,我想幾乎會說:「一樣重要、風格不同。」 我能理解為何吳爾芙反對將情緒插入作品: 因為人是自主的,且容易自主過頭最後破壞作品的共鳴性。 但個人覺得,有沒有跟讀者共鳴倒未必如此重要。 共鳴這個詞,正意味著老嫗能解。 既然老嫗能解,想必這內容是平易近人的,如同奧斯汀的作品那樣容易閱讀。 但小說是人寫的,小說也不是寫新聞。 怎麼可能完全公正又客觀? 試想敘述拿掉、名字拿掉、場景拿掉、乾脆連角色的心聲和反應都簡化, 請問這跟看紀錄片有什麼兩樣? 我們翻翻奧斯汀的書,結局Elisabeth跟Mr. Darcy不顧金錢與地位,只因愛結婚。 最後夫妻相敬相愛、完全不若當時男尊女卑的概況,然後準備白頭偕老。 好,重點來了──接下來呢?還有什麼話可以說? 首先在內容定位上,摘掉經典的光環,它的確是部言情小說。 我們當然不能以現代的觀點去審視十八世紀的小說, 卻也不能否認書中那些內涵早就成了常識中的常識。 個人認為奧斯汀其實比誰都愛講道理,從那麵包與愛情兼顧的美滿婚姻為結局就知道了。 我想說的是──「如果當時的社會風氣男女平等,那奧斯汀的書也不會被奉為兩性聖經、更不會大賣。」 簡單來說,她跟其他女性作家一樣,寫作也是在抱怨。 抱怨本身沒有什麼不對,但抱怨到批評另一種風格的作品,這就令我納悶。 早年我相當喜歡吳爾芙,認為她的書簡直是新時代的先鋒。 不管是人物觀察的角度或是寫景的觀感, 都彷彿真的看到那片海、那座山,還有記憶中相似的風景。 我在她的戴洛維夫人的導讀, 讀到她指摘出寫實主義的缺點:「精密的佈局、鮮明的角色,喪失了人生的真味。」 而本書的內容,的確像廣場上的大鐘,代表著那時後生活一景。 只是我感到有些疑惑,為何她的言論似乎有些矛盾? 一方面她反對精密的小說,另一方面不斷讚揚奧斯汀。 當她指摘流水帳般的簡愛,另一方面海浪、戴洛維夫人也是如時鐘般滴滴答答順下去。 這點困惑,我可以說是一半去想一半擱著放空,去尋找答案。 由於實在打太長了,打算分成兩篇去貼。
既然沒有人不抱怨,那差別還是夏洛特的小家碧玉跟奧斯汀的大家閨秀。 一個溫和的讀者,或許認為兩者各有風貌,都值得去欣賞。 大家欣賞之餘,都在從中尋找自己能共鳴的書。 當然,身為作家的吳爾芙本身也是讀者。 作為讀者的身分,她並沒有與我們不同,只是多了闡論的工作。 我想說的是,奧斯汀與吳爾芙至少在家世層面,是頗相近的。 至於為何我不把同樣是牧師父親的白朗特跟奧斯汀比較? 因為個人覺得,她們倆除了父職是牧師,其餘毫無重疊。 白朗特的木屋在一個荒郊野外,孩子們的遊樂場就是屋外的泥沼。 全家大小幾乎都在這裡度過貧窮一生,跟奧斯汀那種悠閒鄉紳的生活完全不同。 這兩個女作家的牧師父親,給的同一種東西就只有讀書識字的能力。 吳爾芙雖是愛德華時代的人,能設身處地去了解奧斯汀; 但對白朗特,只有作品精簡的評析。 雖然吳爾芙對奧斯汀也沒有特別描寫她的背景, 但從其客氣、尊敬的程度差異上來看。 吳爾芙並不了解白朗特,一如我們閱讀戴洛維夫人、歐蘭朵時的陌生感。 毛姆算是最客氣的,他評論咆嘯山莊既醜陋也美麗。 白朗特姊妹的生長環境算是半原始,筆下的情節就像屋外的泥沼── 遼闊、廣大、逼人、荒蕪而蒼涼。 又將這些粗野轉化成深刻,一看就知道磨練有素的文筆。 打字打到這裡,我不禁又聯想到艾倫坡和波特萊爾。 無論是剛剛說的兩人,還是白朗特姊妹。 他們都經歷過陰暗、鄙陋的環境,又遭到社會輿論的白眼。 最後培養出化腐朽為神奇的能力,明明取材粗魯,卻入木三分。 這個入木三分,和奧斯汀那種明快、清晰、廣泛的浮世繪不一樣。 或許有人會替吳爾芙辯論:「她也是經歷過死亡陰霾的人呀!」 這點誰都不能否認,但哪個真正的作家沒經歷過死亡與痛苦? 只是發展的方式不一樣罷了。 我不能推翻吳爾芙的評筆,她也曾說服我拋棄那些甜膩膩的羅曼史、慷慨激昂的抗爭劇。 讓我得以從魚目混珠的廉價書堆中,找到有光芒的作品──不管它客觀公正與否。 相對地,我也從白朗特身上看到,人性光輝與陰影間的撕裂傷。 這份撕裂傷,轉換成寫實主義的基調: 雨果、福婁拜、莫泊桑、狄更斯……等等。 雖然意識流的確成功捕捉人們內心的活動,但這抹滅不了前者的光輝: 悲劇而灑脫、警世而憐憫。 猶如白朗特的粗獷中,難能可貴的率真。 這一點,我想吳爾芙再精闢也沒寫到。 最後感謝樓主的過目!晚安 真的很榮幸你的回應,也很喜歡你這篇文章。 你也是充滿眼光的讀者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