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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rginia Woolf:“A room of one’s own”

吳爾芙在《自己的房間》,對《簡愛》有很精闢的見解

吳爾芙論述到19世紀的英國四大女性作家,這些優秀女作家是否能有自己的房間可以從事寫作,作出有趣的討論。

吳爾芙說,當時的女子要寫作,必須在共用的客廳中寫作,四大女作家幾乎都沒有肯定的證據能證明這些女人,擁有自己可以獨處、不用在意他人眼光寫作的空間。

尤其寫出《傲慢與偏見》的珍奧斯汀,有資料指出,她在公共空間寫作的同時,必須防備著所有人—包含佣人,不讓所有人知道她在從事寫作。

吳爾芙沒有明確點出,到底Charlotte有無自己的房間,而自我的房間對Charlotte從事寫作有何影響。

 


 

 

      不過吳爾芙講出一點我頗為贊同的意見:Charlotte在寫作時,給人一種氣咻咻的感覺。按吳爾芙的行文,給我一種聯想,可能這種不能見諸於人的文學活動,迫使Charlotte在寫作時必須趕時間的氣咻咻一氣呵成,又或者這種不滿與憤怒,驅使她在寫作上有這種疾速的表現。

      Charlotte與珍奧斯汀,被吳爾芙放在對比的角度討論。

      相較後者,吳爾芙認為Charlotte的文學造詣優於珍奧斯汀,創作佈局可以說是天才。

      但是兩者小說的成就,吳爾芙卻給出截然不同的評價。

      吳爾芙認為《傲慢與偏見》是部成功的作品,遠遠勝過《簡愛》。

        她的理由顯然跟氣咻咻有關。的確,《簡愛》很容易流於作者的宣洩,對大時代的不滿,使得這本小說如同流水帳。以單純享受文學樂趣的讀者角度看,我也比較喜歡前者,《簡愛》看過一遍就不想再翻。

        不過在批評上,吳爾芙顯然是對敘事聲音做出比較強烈的反感。

        她說珍奧斯汀成功的原因在於:但我不能發現她的環境,曾損傷其作品絲毫......她搖筆寫作,沒有憎恨,沒有怨苦,沒有恐懼,沒有抗議,沒有述說什麼大道理。

        據此而看,就能理解吳爾芙一再強調的作家「公正」,到底所指何事。

        吳爾芙顯然認為,作者不能把自我的情緒插入到故事之中,《簡愛》在這一點上,的確有太多作者聲音強烈的暗示。然則反觀《傲慢與偏見》,其實也有,只是珍奧斯汀處理的角度更為溫婉,她論述一件不公平的事沒有讓受苦的女主人公出面向讀者喊話,其實說穿了,珍奧斯汀也沒有辦法真正做到完全不置入敘事的公正。

        吳爾芙觀察角度很敏銳,但我也很懷疑,她對敘事美學的觀感,能否真正實踐在她的創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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